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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辩护律师赵春华讲解关于刑事诉讼代理的内容有哪些
来源:苏州刑事律师 发布时间:2022年06月07日
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,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,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,保障合法权益,建议您直接向刑事辩护赵春华律师说明情况。
(一)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被代理人包括: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许远亲属;除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;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。
(二)在刑事诉讼中可以承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的人包括:律师、人民集团或被代理人单位引荐的人,被代理人的监护人、亲友。但是,正在被执行刑罚或依法被剥夺,限制人身自在的人,不提担任诉讼代理人。
(三)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,被代理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,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。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资料之日起3日以内,该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许远亲属,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代理人。人民法院在决议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之内,该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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